九江理工职业学院
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的财产是保证学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物质保证,每位师生都应该倍加爱护。为进一步管理好学校的财产,特制定如下条例。
1、全体师生应该树立爱护校产思想,管理使用好学校内一切公共财物。
2、财物使用中若发现人为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应及时到总务后勤处填写《报修单》,修理后责任人应该按照修理零配价格赔偿,如无法修复将按物品全额价赔偿(按当前市场价)。如无法查清责任人,由班级集体、物品使用部门或个人等负责赔偿。
3、财物使用中属于自然损坏或质量原因损坏,亦应该及时向总务后勤处报修。
4、教室内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随地乱吐乱扔废物。严禁在墙上,桌椅上随意刻画、涂写、踩踏、粘贴,如发现及时清除。严重者并要追究责任。
5、每学年换教室时,各班级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总务后勤处,否则由现班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