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 (试行)
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53680

第一章 地位与作用

    1条 为了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教育质量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条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入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材隶属于学校管理,是保障教学服务的重要实体。教材编写、出版、选订、印刷、供应均由学校统一归口教务处管理。

    3条 教材是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它对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4条 教材建设工作是我校的一项基本建设工作,也是我校专业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国家规划教材的选用和编写、申报工作。结合教学科研成果,编写反映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的教材。提高我校在全省乃至全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地位。

    5条 要加强教材建设与教材选订、供应的管理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规章执行。做好教材的管理、编写、教材选订、使用、供应管理工作,不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保证。

第二章  方针与任务

    6条 教材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要为人民服务,面向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针,大力提高教材质量,努力搞好建设和教材管理。

    7条 我校教材建设的目标是:做好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的选订工作,积极参加其编写和申报工作。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规格的需求,积极做好自编教材和教材整合编写工作。要大力鼓励教师开展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的新课程教材研发创编工作。

    8条 学校教材选订、使用工作,也是教材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教材的选订、使用。要做好选订、使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国家部委级获奖优秀教材、21世纪课程教材及“十三五”重点教材、“十三五”规划等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的选订、使用工作。

    9条 教材工作的任务是:组织各系(部)的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不断提高教材质量。做好开设课程的教材选订、使用,以及自编讲义的印刷工作,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10条 各系(部)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的实际,鼓励学术水平比较高,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编写教学用书,新编著的教学用书要努力反映高职高专教学特点和市场对人才需求的特点,结合教学改革经验和科研成果,努力提高教材的先进性、科学性、实践性、实用性和特色性。

    11条 各系(部)要重视自编讲义的编写工作,努力提高自编讲义的编写质量。具体编写要按学校有关教材选订、编写、管理规定执行。

    12条 学校、各系(部)要制订教材编写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好教材建设工作,制定教材编写计划时本着以下六项原则:

    (1) 各系(部)要把重点放在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专业

    (2) 把重点放在师资力量比较强,教学和科研水平比较高的副高职称以上的骨干教师承担编写任务;

    (3) 把重点放在各专业的主干课程,所开设的必修、选修课程所缺教材的编写;

    (4) 编写新教材必须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现有教材的不足,考虑各系(部)专业的特殊要求等;

    (5) 新教材的编写必须在充分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教材内容和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

    (6) 新教材一般应通过讲义阶段进行试用修改后向出版社推荐审查出版,对评为校级优秀讲义的,应考虑优先审查推荐出版。

    13条 各系(部)要重视所开设课程的教材选订工作,把内容新、质量高,近年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最新教材选用到教学中。对于不具备自己编写高质量教材条件的课程应积极选订使用国家级获奖优秀教材、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三五”规划教材。组织选好教材是任课教师,也是各系(部)教研室以及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教材主管部门要为选订、使用教材提供尽可能完整的信息资料及样书,开展教材的宣传和评介工作。

    14条 学校、各系(部)大力开展教材研究工作,是不断提高教材选订、使用质量及编写的保证。教材研究工作应包括如下内容。

   1)对各专业培养人才的基本规格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研究;

   2)教材内容及体系的研究;

   3)新版教材的推荐、评

   4)教材选订、使用质量的评价;

   5)教材管理的研究。

    学校、各系(部)应有专门人员组织管理教材研究工作。教材研究应纳入学校、各系(部)教学和科研计划,建立制度,明确任务及要求。

    15条 我校主编出版教材,校内自编讲义,应积极参加省部级国家优秀教材评奖申报工作。教材具体评选申报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章执行。

    16条 建立教材质量反馈信息,大力开展教材使用情况评价工作。对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教材使用质量情况,每学期末由学生对所使用的教材进行质量评价,使教材质量评价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有关指标体系执行。对学生所使用的教材质量反馈意见即时向各系(部)、教材出版部门反馈教材质量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17条 要充实教材管理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教材建设、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使教材工作走上科学化管理轨道。

    18条 学校教材管理部门,即时向各系(部)提供教材选订信息资料。如新华书店、高等教育出版社、全国高校出版社联合征订目录等工作。

    19条 学校对教材编写者和团队实行奖励和保障政策。

    1)对荣获国家部委级优秀教材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教材应和获得科技成果一样给予鼓励;

    2)教师编写教材应在时间和其它条件上给予必要的保证。

第三章  管理体制与队伍建设

    20条 学校教材建设工作要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分管校长具体负责落实。教务处由一位处长分管教材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

    21条  各系(部)由系(部)主任主管本系(部)教材建设工作,形成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以系(部)为主的校、系(部)二级管理体制。

    22条 学校管理教材的行政机构,其人员编制要精干、高效,要提高教材工作人员的素质。

    23条 教材工作实行系(部)主任负责制。根据各专业开设课程教学任务,选订教材时,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程序把关,做好教材的选订、使用。

第四章  基础设施和经费

    24条 逐步改善教材工作基础设施,教材基础设施建设,应列入学校建设规划,所需经费给予投入。

    25条 学校向学生供应的教材。正式出版的教材,按原定价向学生售出,自编讲义按印刷成本价向学生售出

第五章  评     估

   26条 学校、各系(部)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定期对教材编写、选订、使用进行质量评估工作。

    27条 学校教材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是各系(部)教材工作自查、自评依据,以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学校有关指标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28条 各系(部)教材工作应根据本规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具体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29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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