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各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本科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指导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原《实施细则》(赣教职成字〔2016〕28号)即行废止。
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2月24日
附件: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0〕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