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五年一贯制大专、普通三年制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权益,九江理工职业学院特向考生、社会和教育主管单位郑重承诺:
1、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办学。不搞一证多点办学、借牌办学,不转让变卖校园,不擅自变更校名、学校举办者、校长及办学地点。
2、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所有的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江西省及九江市中、高招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
3、九江理工职业学院已知悉国家、省市有关中、高招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4、九江理工职业学院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招生宣传文案均已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合法、合规、合理,并严格按照已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进行招生宣传,内容真实客观。
5、九江理工职业学院认真执行省市招生计划,实行阳光招生,不搞虚假招生、委托招生,招生结束后,按规定到招生主管单位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6、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场地和生活设施,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保证教学质量,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育学生塑造健康的体格和健全的人格。
7、九江理工职业学院始终把培养新时代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实现毕业生体面就业、高质量就业作为教学的终极目标。
特此承诺
九江理工职业学院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