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改革与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次数:4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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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主要方法,考试方法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应用型本科培养体系为主线,深化教育教学转型,着力提升人才培养以学生的能力培养为主线,从考核“学习成绩”向评价“学习成效”转变,引导学生从注重“考试结果”向注重“学习过程”转变,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进一步推进教师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根据学校本科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原则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创新观念、深化改革,探索和建立科学、多样的人才评价标准和考核方式,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规范化管理,并坚持以下主要原则:

1.坚持从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转变,突出考核内容的全面性。学校鼓励教师结合课程教学的实际和需要,通过加强平时考核和过程考核,进一步强化学生对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学习,促使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认真学习。

2.坚持从单一考核向多元考核转变,突出考核形式的多样性。学校鼓励教师根据相关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来决定课程考核形式,原则上除必修课应继续采取传统的试卷考核方式外,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以及课程性质较为特殊的必修课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口试、平时作业、调查报告、读书笔记、课程论文、单元测验、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须保留考核材料及有关原始记录,并在学期末交所在学院教务科归档备查)。

二、主要内容

学校按照“立足实际、分类实施、分级管理、重在质量”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改革与管理。

1.全校性公共必修课(通识课)考试

学校对列入本专科教学计划的全校性通识课考试采取统一命卷、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组织实施。

2.选修课考试

学校鼓励选修课任课教师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开展随堂考试,切实加强过程性的考核。采用随堂考试方式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命卷、审阅、印制等相关工作均由开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如果教师自愿提出所授课程需由学校在期末统一组织考试,学院应于期末考试前四周将该课程试卷的纸本和电子版提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由学校统一印制试卷,并安排考试时间、地点。

3.专业课考试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课程模块中所涉及的专业课程均由分院统一组织命题、审卷,学院教务科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试卷印制,并在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段内安排考试、阅卷、登分等。学校鼓励学院开展专业课试卷库建设,逐步实行教考分离。

4.实践环节课

学院应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的特殊要求,切实加强实践教学考核环节管理,提高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三、考试管理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九江理工职业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管理。

(一)管理机构

1.学校教务处全面负责和协调全校课程考试工作,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统一化管理。

2.各学院应成立课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课程考试的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教务科长、教学干事、各教研室主任,其主要职责为:研究并确定课程考核方式;遴选课程命题教师;对试卷命题质量进行严格审查;负责试卷的印制和保管;确定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和选派监考人员;开展考前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检查考场考试纪律;组织试卷评阅、成绩登录、归档及考试工作总结等。

(二)试卷命制

1.各学院应在开课前研究并确定所开设课程拟采取的考核方式,可于开课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报。

2.各学院应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完成专业课试卷的命题、审阅以及印制等工作。命题教师应由教学效果好、工作认真、态度严谨的任课教师担任,并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参照《九江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试试卷模板》进行命题,试卷套数由学院自行决定,但必须满足学生期末考试、第二学期开学补考(缓考)等考试需要,试卷内容的重复率应低于10%。试卷命题完成后,教研室主任应对试卷内容、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等逐一审查,提出调整和修改意见,督促命题教师进行整改和完善。教研室主任审查合格后,应填写《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审核表》,交教学院长审阅并签字确认。

3.考试内容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要覆盖面广,题量合理,各考试试卷在题型选择上原则不得少于5种;试题要难度适中,区分度强,一般应为:“三基”部分占50%-60%左右,综合性并有一定难度的占30%-20%左右,要求较高并具有相当难度的占20%-10%左右。同时,试卷要做到卷面规范、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各大小试题均要标明分值。试题各大题题号依次用“一、二、三”等,各小题题号依次用“1、2、3”等,选择题答案编号依次用“A、B、C、D”等;试题排版要紧凑,凡有附图的,作图应规范。

4.考核方式为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的课程,可将考核题目制作成题单,并套入《九江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试试卷模版》。

(三)考试组织

1.除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已提前组织的随堂考试、平时测验、口试、平时作业、调查报告、读书笔记、课程论文、单元测验、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考核方式外,学校在每学期最后两周集中安排期末考试,原则上前一周统一组织开展全校考查课程考核,后一周组织考试课考试。

2.学院在组织考试时应统一编号,做到隔位安排,单人单桌;命题教师要到考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学院所安排的巡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每个考场原则上应按照每30个考生安排2位教师的比例选派认真负责的监考人员,明确监考人员职责,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和考场管理。对有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应严格按照《九江理工职业学院各类考试舞弊行为界定与处理办法》(修订)及时上报处理。

(四)成绩登录

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九江理工职业学院考试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工作,并将学生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等)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向学院教务科提交学生成绩表、考试试卷、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考试材料。未在期末组织统一考试的课程,相关授课教师也应该在学期末完成学生成绩登录和考核材料归档工作。

(五)材料归档

1.各学院要对考试管理的全过程(包括试卷命题、送印、领取、保管、考前分发和考后阅卷)加强管理,考试结束后,学生试卷及相关材料一律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2.存档材料原则上应包括:(1)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期末考试样卷;(2)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审核表;(3)九江理工职业学院试卷评分细则;(4)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期末考试成绩单;(5)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期末考试学生签到表(6)九江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7)九江理工职业学院考试改革试点课程考试方案;(8)口试、平时作业、调查报告、读书笔记、课程论文、单元测验、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课程考试改革的考核方式的有关原始记录。

(六)学校监控

1.学校对各学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进行质量监控,各学院的《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期末考试秩序册》应在考试前两周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教学运行管理科。教务处将组织专人开展课程考试情况巡查。

2.学校将在第二学期开学后组织由校级教学督导、分管教学校长、院级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的工作组,对各学院专业课程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向全校公布,并作为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之一。

深化课程考试改革,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规范化管理,是提高我校本科教学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各教学单位应精心组织,加强管理,为不断提高学校本科教学管理水平作出贡献。

 

九江理工职业学院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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